火災事故消防知識
一、重慶消防安裝之事故現場防火防毒注意事項
1.現場人員不得帶有任何火種,如打火機、瓦斯燈及火柴等。
2.蒸汽機車、軌道起重機要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進入現場。
3.現場照明應采用探照燈,不得在現場安設臨時燈。
4.起復裝載硝酸、硫酸、鹽酸等的車輛時,工作人員應穿膠靴,戴膠皮手套和防毒面具。附近需備清水,以便急救。
5.隧道中作業(yè)人員需配帶氧氣袋。蒸汽機車及軌道起重機不得進入隧道內。
6.現場中有劇毒貨物失散時,要查明毒品性質,采取可靠防毒措施后方可作業(yè)。
7.對裝載壓縮氣體、爆炸品、放射性貨物的車輛、容器要小心謹慎,避免沖擊。
二、列車發(fā)生火災時的處理方法
重慶消防公司列車發(fā)生火災時可按下列方法處理:
1.列車發(fā)生火災時,應立即停車,但應盡量停在有利于撲救的地點,不得停在橋梁、隧道及重要建筑物等處所,并注意避開倉庫、工廠等特殊地段。
2.迅速將著火車輛摘解隔離。在電氣化區(qū)段,將著火車輛拉開后,應立即通知電力調度將接觸網停電,以便滅火。
3.對區(qū)間停留的車輛應采取防溜止輪措施,并按規(guī)定派人防護。必要時司機鳴示警報信號(一長三短聲),迅速組織人力、器材進行撲救。
4.旅客列車發(fā)生火災時,由列車長負責組織人員疏散,并充分利用客車滅火器具迅速撲救。
三、內燃機車發(fā)生火災的撲救處置方法
重慶消防公司內燃機車發(fā)生火災后損失大、影響大,而且起火后能殃及所牽引的旅客和貨物列車。終止行車后,延誤時間,干擾了整個鐵路運輸秩序。在運輸過程中發(fā)生火災一旦失去控制,將給國家、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慘重的損失和極壞的影響。 |